
一、1931年5月11日,柏林,一个字母
1931年5月11日,柏林的乌发宫影院(Ufa-Palast am Zoo)门口贴出海报,上面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大写字母:M。买票进去的德国观众还不知道,这个字母来自一件大衣的背部——一个乞丐把掌心的白粉拍在那个男人身上,留下一个记号,全城的人随后跟着这个记号走。
《M就是凶手》(德语原名 M – Eine Stadt sucht einen Mörder,直译是「M——一座寻找凶手的城市」),1931年德国出品,黑白有声,德国首映版片长117分钟。
导演:弗里茨·朗(Fritz Lang,1890年生于维也纳)。编剧:朗与特娅·冯·哈堡(Thea von Harbou)——后者是他当时的妻子,也是《大都会》《尼伯龙根》的编剧。制片:西摩·内本察尔(Seymour Nebenzal),Nero-Film公司。摄影:弗里茨·阿诺·瓦格纳(Fritz Arno Wagner,此前九年拍过茂瑙的《诺斯费拉图》);剪辑:保罗·法尔肯贝格;录音:阿道夫·延森。
主要演员:彼得·洛(Peter Lorre)饰 汉斯·贝克特,一个专对小女孩下手的男人;艾伦·维德曼(Ellen Widmann)饰 贝克特太太,埃尔茜的母亲;因格·兰德特(Inge Landgut)饰 埃尔茜·贝克特,那个提着皮球和气球的小女孩;奥托·维尔尼克(Otto Wernicke)饰 探长卡尔·洛曼;古斯塔夫·格林德根斯(Gustaf Gründgens)饰 贼首施伦克;格奥尔格·约翰(Georg John)饰 卖气球的盲眼小贩。
评分:豆瓣 8.3(两万三千余人评价),IMDb 8.3(十八万余人评价),烂番茄新鲜度 100%(58篇评论)。它常年位列德国影史最佳影片的榜首,在 IMDb 的前二百五十名里也站了二十多年。
还有三件当年的事值得一起知道:影片开机前送审时,柏林的电影审查官给了一句不太像审查意见的结论——「这部片子展示了我们最不想在银幕上看到的一切,可它拍得太诚实了,我们不打算剪。」1931年5月21日,纳粹宣传头子戈培尔在日记里写下对它的评价:「太精彩了!反人道主义。支持死刑!」1934年7月,朗早已离开德国,这部片子被纳粹正式禁映。
二、一个吹口哨的男人,和两场同时开始的追捕
电影开始的地方不在凶案现场,而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柏林天井里。一群孩子在楼道间跳房子,嘴里唱着当时柏林街头真实流传的童谣,大意是:等着吧,等着吧,只消一会儿,黑衣人就会来找你,用他那把小砍刀,把你剁成肉馅。镜头从高处俯拍,孩子们像一窝小动物。楼上的女人晾着衣服,喊了一声「埃尔茜」。
这就是本片刻意的姿态:恐怖先以歌声的形式出现。
埃尔茜·贝克特放学回家,路上被一个男人搭话。观众只看见一个影子,那个影子正压在一张贴在墙上的通缉告示上——凶手的黑影和凶手的悬赏画像叠在一起。他说了句「你的球真漂亮」。然后是皮球,从画面右边滚进灌木丛;然后是气球,从画面左边的电线上升起来,缠在电线上,晃了几下,不再动。接着是那间公寓里空着的椅子,是母亲在楼梯间一层层往下喊,是阁楼里没有人。观众什么都明白了,但什么都没看见。
凶手很快就把自己交了出来——不是被抓住,是给报社写信。他坐在桌前,字句组织得几乎像公文,说自己再也撑不住了,求人来抓他。所以这不是一部推理片,朗把「谁」这个问题在前半小时就替你回答了:男人叫汉斯·贝克特(彼得·洛饰),在街上他是个不起眼的普通市民,走进阴影里就变成另一个人,一边走一边吹口哨。
城市的反应分两条线。第一条是官方的:探长洛曼带人翻遍地下酒馆、查封场所、调取档案、盘问那些曾被判定「已治愈」的精神病人——因为按当时的法律,这类人出院后便无人监管。全市的市民开始互相怀疑、彼此举报,连邻里间的吵架都变得像审判。
第二条线是地下的:警察的高压让小偷、扒手、骗子和抢劫犯都做不成生意。贼首施伦克把同行召集到一间地下室里,宣布一件荒唐又合理的事——这个杀人犯必须被抓住,不是出于道德,而是因为他挡了大家的财路。他手里有一支谁也没想到的军队:全柏林街头的乞丐。卖气球的、拉手摇风琴的、蹲在教堂台阶上的,全都变成了眼睛和耳朵。
于是两场追捕同时展开。国家机器和犯罪机器用的是同一套办法:线人、布告、电话、地图、盯梢、分片包干。最后,一个盲眼的气球小贩靠耳朵认出了那支口哨,一个乞丐把白粉拍在贝克特背上,写下字母M。他被逼进一栋空置的办公楼,被围堵、被从管道里拖出来,押进一座废弃的烧酒厂——在那里等他的,是一群要用自己的方式审他的人。
他的处境就此摆明:官方要他的命,罪犯要他的命,而他唯一真正恐惧的东西,不在任何一方手里。
三、「我控制不住我自己」:这部片子真正讲的是什么
如果只把它当成一部「抓连环杀手」的惊悚片,你会漏掉它最狠的地方。《M就是凶手》的片名其实在说,主角是这座城市。
朗摆出了三种秩序。第一种是法律:探长洛曼、档案、指纹、突击检查,它的语言是程序。第二种是犯罪:施伦克和他的规矩,它的语言是利益。第三种最含糊也最可怕,是「我们」——那些晾衣服的母亲、围观的路人、彼此怀疑的邻居、隔着屏幕看热闹的观众。三种秩序围着一个杀人犯,各自宣布自己有处置他的权利,而三者之间没有一条真正干净的界线。
整部电影的情绪核心不在凶案,而在一个词:失控。凶手说失控,城市也说失控。警察的每一次搜捕都带来更多恐慌,市民的每一次举报都带来更多误会,罪犯为了恢复正常秩序去杀人——所有人都在为了「让生活回到正轨」而把生活推得更远。如果你记得1931年的德国是什么样子:登记在册的失业者逼近五百万,街头的冲锋队已经成了日常风景,议会政治在紧急状态下瘫痪。一部把一个杀人犯当作城市焦虑的病灶、把全城人当作互相盯梢的暴民的电影,在1931年5月上映,两年之后希特勒上台。它像一张提前拍好的CT片。
最锋利的一刀,是朗把「道理」交给了最没资格讲道理的人。在那个废弃厂房的私设法庭上,被指派为贝克特辩护的,是一个骗子。他的辩护词不长,逻辑却比整座城市都干净:他说这个人控制不了自己,他不是正常人,既然如此,杀了他解决不了任何问题,应该把他交给医生。这句辩护之所以让人不安,是因为它出自一个惯犯之口——于是你不得不承认,「法治」这个词在这种场合听起来像一种奢侈品。
电影最后一句台词,朗没有交给凶手,也没有交给法官,而是交给了一位母亲。那句话大意是:判不判刑,都换不回我们的孩子;我们能做的,只是把孩子看得更紧一些。听起来像安慰,其实是彻底的失败宣言——制度没有给这座城市一个出口,剩下的只有每个人替自己多加一层小心。
四、声音的减法:它第一次让沉默变成凶器
朗起初是抗拒有声片的。他有句众所周知的态度:声音会毁掉电影。他此前拍的都是默片,《大都会》(1927)、《间谍》(1928)、《月里嫦娥》(1929)。到1931年,有声技术才出现四年,全世界的导演都还在跟麦克风的噪音搏斗,好莱坞忙着往电影里塞歌舞场面。而《M就是凶手》是他的第一部有声片,也是德国电影史上最早把声音用成熟的作品之一——朗没有把声音当成补丁,而是把它当成一块新建的布景。
最反常的决定是:全片没有配乐。没有一秒钟的背景音乐在替观众煽情、提示「这里该害怕了」。整部电影里唯一的音乐,是街头手摇风琴的声音,和那支口哨——格里格《培尔·金特》里的《山魔王的殿堂》。
那支口哨就是主人公。他第一次出现,观众先听见声音,后看见人。此后只要那几个音符响起,银幕上任何一个孩子的命运就被提前宣判。这是电影史上最早的「角色专属音乐主题」之一的用法,而且它比后来所有同类手法都更狠:它不是用来标记英雄的,是用来标记猎物旁边的那个人。顺带说一个流传很广的花絮——彼得·洛本人吹不好口哨,录音里那支曲子,按朗自己的说法,是他吹的。
然后是那场著名的谋杀。它发生在银幕之外。没有惨叫,没有挣扎,没有一滴血。朗给出的替代品是:皮球滚进灌木丛,气球升上去缠在电线上,然后是那间公寓里空着的椅子、母亲一层层往下找的楼梯间、等着孩子回来的空阁楼。他用一连串「缺席」完成了电影史上最残忍的一场戏。声音在这里不是被用来制造惊吓,而是被用来让我们听见一个空位。
同样的减法贯穿全片。搜捕的段落里,台词被压到最低,代替它的东西是脚步声、雨声、电报机的滴答、门外的口哨、被按掉的电话铃声。全片没有一处直接的暴力画面。朗在影片拍摄前的采访里说过类似的话:他不打算拍出任何暴力,他要让每个观众自己把恐怖的细节想出来。九十年后回看,这个判断依然正确——你自己脑海里的画面,永远比任何特效更有效。
五、彼得·洛的脸,和那些飘走的东西
彼得·洛(本名László Löwenstein,1904—1964),匈牙利人,柏林剧场出身,演过布莱希特那一派的戏。朗在舞台上看见他之后,跟他约好:只要你不去拍电影,我总有一天让你成名。1931年,《M就是凶手》兑现了这句话,洛一夜成为世界知名的脸。两年后他也离开了德国——先去巴黎,再为希区柯克拍了《知情太多的人》(1934),然后去好莱坞,成了《马耳他之鹰》(1941)里的乔尔·开罗、《卡萨布兰卡》(1942)里的乌加特。
他在本片的表演,有两个地方值得盯着看。
第一个是对镜子的那场戏。他坐在镜前整理衣领,动作很轻,像一个出门前要检查仪表的普通人;但他的眼睛在自己的脸上游移,找不到可以停下的地方。他不是在欣赏自己,他是在确认「这层脸还挂得住吗」。洛把凶手的自我伪装拍成了一种日常动作,这比任何扭曲的表情都可怕。
第二个是他的手。全片他不停地在动手指、拉衣角、摸袖口、抠指甲。朗几乎没有给他一个「狰狞」的特写,相反,洛的眼睛是圆而软的,甚至带点婴儿感,会让观众在半秒钟里生出怜悯——这正是朗要的:他不给你一个可以安全地恨的怪物。所以当这个人最后开始为自己辩解的时候,你没法像对待一个纯粹的恶那样简单地处理他。
镜头这边,弗里茨·阿诺·瓦格纳把两种风格揉在了一起:德国默片表现主义的高反差明暗,加上街头纪实式的现实主义。全片有大量真实的街景、真实的雨、真实的拥挤人群,也有刻意压低天花板的室内构图和倾斜的角度。同时,朗是长距离移动摄影的爱好者,他能让摄影机跟着人物穿过一整条走廊、一整间厂房,把城市的地板铺开给你看——建筑物在这部电影里是有戏份的,废弃办公楼里那场围堵之所以精彩,一半靠的是那栋楼本身。
还有一处只能算背景的细节,但它会让这部电影的重量再加一层:朗为拍摄那场私设法庭的戏,找来了柏林地下圈子里真实的罪犯当群演(当时柏林的犯罪社团被称作「戒指会」),整部影片拍摄期间,先后有二十多名群演被警察逮捕。那场审判是在一座废弃的烧酒厂里拍的,据说拍到一半传来消息说警察要来搜查片场,朗说服他的「陪审团」多留了一会儿,把镜头拍完。也就是说,银幕上那些围成一圈喊「杀了他」的脸,有一些是真实世界里的惯犯。三年后,其中很多人会进集中营,或者穿上那身制服。
六、两场会议,一次交叉剪辑
如果只能选一段来证明朗的段位,我会选那两场会议的交叉剪辑:警察的作战会议,和黑帮的作战会议,被剪成一段对话式的蒙太奇。
两边讨论的其实是同一件事:怎么把人找出来。两边用的也是同一套词汇:布点、排查、档案、线人、分区、时限。朗甚至让两边的画面互相呼应——同样的黑板和地图,同样的围坐,同样的「我们必须抓住他」。警察的结论是重点筛查被宣布治愈的精神病患者;黑帮的结论是发动乞丐网络盯住每一个孩子。两个绝对对立的组织,最后给出了惊人相似的解决方案。
这段戏的厉害之处不在动作,而在结构。它把「法律」和「犯罪」变成了同一台机器的两只齿轮,然后让你意识到:这座城市里唯一真正脱离机器运转的,恰恰是那个凶手。观众在这一段里会不由自主地为黑帮的进展拍手——因为他们正在替社会干活。这个道德上的错位,是整部电影最不肯松手的部分,也是它比后来绝大多数犯罪片更诚实的地方。
剪辑手法上,朗和剪辑师法尔肯贝格在这里用得很大胆:声音先到,画面后到。上一场的声音提前压进来,把两个空间的思维接在一起,让人产生「他们在同一张桌子上开会」的错觉。朗后来在访谈里说,他和法尔肯贝格在这部片子里把「前搭音」和「后搭音」做了系统化的使用。今天你在任何一部警匪片里看到的平行叙事,都站在这个起点上。
七、十二分钟的「法庭」,和一句母亲的台词
高潮发生在一座废弃的烧酒厂里。
一群小偷、骗子、强盗、扒手把贝克特拖进来,围成一个圈。他们宣称自己是一个临时法庭,还认真得近乎滑稽地给他指派了一个辩护人——一个惯骗。控方的逻辑是:我们犯罪是为了活下去,你不一样,你享受它。辩护人的逻辑是:他控制不了自己,他不是正常人,那就应该把他交给医生,而不是交给你我。然后,被按在地上的那个人自己开口了。
他的辩解很长,从恳求到嘶喊,大意是:我控制不住我自己,我身体里有东西在推着我走,那些声音、那把火。他求的不是脱罪,而是想有人承认他真的没有选择。到这里,电影把一个问题硬塞进观众手里:一个人如果确实无法自控,我们对他的处置,究竟应该基于他的行为还是他的病?而这个问题的答案,朗从头到尾都没打算给。
戏演到最后一刻,警察赶到了。朗没有把镜头留给判决,也没有把镜头留给凶手。他把最后的画面留给了几位母亲,其中一位说出全片最后一句台词——判不判刑,孩子都回不来了,我们能做的只是把孩子看紧一些。
这句话把一整部犯罪片变成了一份社会证词。它不给观众任何正义的快感,只留下一种「必须更小心地活着」的冷。也正因为如此,这部片子才解释得通戈培尔为什么能在同一天里既骂它「反人道主义」,又夸它「太精彩了」:它足够复杂,复杂到你可以在里面读到任何你想读的政治立场。一部电影能同时惹恼审查官、诱惑宣传部长、还让九十多年后的观众坐立不安,这本身就说明它不是宣传品,是作品。
八、魏玛的天才,好莱坞的流亡者
弗里茨·朗,1890年生于维也纳,一战中受伤退役,先写剧本后做导演。到1931年,他已经在柏林拍了十几年片子:《马布斯博士》(1922)、《尼伯龙根》(1924)、《大都会》(1927)、《间谍》(1928)、《月里嫦娥》(1929)。他是德国表现主义电影的代表人物,而《M就是凶手》在他的创作序列里正好卡在一个特殊的位置上——他自认这是自己最好的一部,也是他从表现主义走向黑色电影(film noir)的那座桥。
朗的创作有一半是搭档给的:编剧特娅·冯·哈堡,1922年与他结婚,《马布斯博士》《尼伯龙根》《大都会》《M就是凶手》的剧本都出自这段合作。但这对夫妻在1933年分道扬镳,而且分得极不体面:哈堡留在德国,后来为纳粹拍片;朗离开。
《M就是凶手》之后,朗拍了《马布斯博士的遗嘱》(1933)。这部片子在新政权上台后被禁,理由是「煽动公众骚乱」。朗自己的说法是:戈培尔把他叫去,一边通知他影片被禁,一边表示自己非常欣赏他的能力,愿意请他执掌德国电影业的核心机构UFA(乌发公司)。他说自己当晚就坐火车去了巴黎。这段自述的细节,后来的电影史研究者普遍持保留态度——他的护照记录显示,1933年他还在德国往返过几次,档案里也没有戈培尔要给他职位的证据(戈达尔的《蔑视》里,朗演自己,把这段故事说成事实)。但有一件事是确凿的:1933年他离婚,7月31日永久离开柏林,先去巴黎拍了《莉里奥姆》(1934),然后去了美国。
留在他身后的那个世界,后来几乎整个消失了。主演彼得·洛走了,去伦敦、去好莱坞;摄影师、编剧、剧场同行一批批流亡。所以《M就是凶手》的片场本身就像一张合影——照片里全是一群还不知道自己即将失去国家的人。
好莱坞时期,朗拍出了二十多部长片:《狂怒》(1936)、《你只活一次》(1937)、《追杀》(1941)、《刽子手之死》(1943)、《绿窗艳影》(1944)、《红街》(1945)、《大内幕》(1953)……1939年他加入美国国籍。1959到1960年他回德国拍了《印度坟墓》和《马布斯博士的一千只眼》,1964年担任戛纳电影节评委会主席——那个时候他几乎已经失明。
至于这部片子的历史评价,有几个坐标可以参考:1934年7月被纳粹禁映;战后长年被票选为德国影史最佳;英国作家格雷厄姆·格林当年写文章说,看它像是「透过显微镜的目镜看一颗被剖开的心」;罗杰·伊伯特则说,他从这部片子里感到朗恨他周围的人,恨纳粹,也恨那个允许纳粹上台的德国。
九、什么时候看它最合适,看之前要知道什么
先说时间。它不是一部适合在通勤地铁上刷的片子,也不是一部适合配宵夜的片子。它最合适的位置是一个安静的深夜:关掉弹幕,别开倍速,一个人看。它的节奏是「慢热」的——前二十分钟铺的是城市的声音、脸和空气,而不是案情推演。如果你在等第一具尸体,你会觉得它慢;如果你在等一座城市慢慢露出它的表情,你会发现它一秒都不浪费。看之前不要补任何剧透型影评,这部片子最大的乐趣在于你比电影里的警察更早知道真相,而这份「知道」会一路折磨你。
看之前需不需要背景知识?不需要。但如果知道两件事,观感会完全不同:第一,它是1931年德国的有声片,有声技术刚出现四年,朗此前是默片大师,这是他第一次用声音,而他上手就在拿声音做心理战;第二,它拍在魏玛共和国的最后两年,失业、街头暴力、政治失控都是当时的日常。带着这两点看,你会明白这部片子为什么看起来像预言。
版本上有个坑要绕:原版首映是117分钟,1933年的美国发行版被删到92分钟,删掉的正是凶手性心理相关的暗示部分——删完之后逻辑会跳,人物的动机也会变扁平。现在通行的修复版大约110分钟,选这个或更长的版本,不要选九十几分钟的。
几个值得留意的细节,列成清单方便你对照:① 开头孩子们唱的跳房子童谣,歌词里就有「小砍刀」;② 墙上通缉告示和凶手影子的重叠,那是片名「凶手在我们中间」的视觉化;③ 皮球往右滚走、气球往左飘走,一左一右两个方向的「离开」;④ 盲眼小贩的耳朵,全片最重要的「证据」其实是一个听觉的证词;⑤ 粉笔写的那个M,它出现时几乎没有配乐提示,安静得像一件日常小事;⑥ 口哨每出现一次,都数一下它跟着谁;⑦ 两场会议里反复出现的黑板、地图、围坐的构图,看看它们有多像;⑧ 注意全片没有一滴血、没有一次直接的暴力;⑨ 最后那句台词是谁说的。
看完之后想接着看什么:可以看朗的《马布斯博士的遗嘱》(1933,同样被纳粹禁掉的那部)、《狂怒》(1936,他在好莱坞的第一部),或者希区柯克的《知情太多的人》(1934)——那是彼得·洛流亡之后拍的第一部英语片,你能看到一个刚逃出德国的人,演一个刚逃出欧洲的杀手。
十、一句推荐语
如果你想看一部电影如何用「什么都不给你看」的办法让你整夜不安,1931年的《M就是凶手》到今天仍然没有对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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