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一史

石缝里的皮袋:一个女人的三十八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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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节石缝里塞着一只皮袋

1961年,死海西岸的纳哈尔赫弗(Nahal Hever)峡谷,一支以色列考古队钻进了当地人叫"书信洞"的岩洞。上一年他们在这里翻出过起义领袖的几封信;这一季,有人在洞身深处的石缝里摸到一只皮袋。

皮袋的口用石头堵着。里面是纸草和皮纸做的文书,一件一件摊平了数,三十五件。

最早一件写于公元94年,最晚一件写于132年8月19日。三十八年。

这不是抄本,没有经过任何一双手誊抄,全部是当事人自己收着的东西。罗马行省里的私人档案本来几乎全烂光了:地中海沿岸的土太潮,埃及那批纸草是靠沙漠活下来的,这一批靠的是死海岸边剩下的那点干燥。

跟皮袋一起被取出来的,还有洞里的一批日用东西:一枚钥匙和两个钥匙环、三只水囊、一把镰刀、一只木盒、几只碗、两团毛线、两块头巾、一双草鞋、若干细布残片。

这些东西属于谁,考古报告只能给出推测。

第 2 节毛奥扎的椰枣园

毛奥扎(Maoza)是死海南岸的一个村子。106年之前它归纳巴泰王国,那一年罗马吞掉纳巴泰,这块地成了"阿拉伯行省"的一部分。

村子靠椰枣吃饭。枣树要水,灌溉渠是纳巴泰人修的,他们干这行有年头;枣子耐放、顶饿,沙漠里走商的队伍拿它当干粮,价钱也压得住。罗马人来了之后,园子照旧种,只是地契上的官话从纳巴泰文换成了希腊文。

99年,一个叫希蒙(Shim'on)的犹太人在毛奥扎买下一片椰枣园。地契上写四邻,写得极啰嗦:东边是路,西边是"阿卜德拉塔特的女儿塔家的房子",南边是"我主拉贝尔王的地",北边是沼泽。

南边是国王的地,北边是沼泽。这类文书的质感就在这几行里:边界不是抽象的一条线,是能踩进去的泥,是别人的墙。

顺带说清这块地的性质。纳巴泰的土地可以是从国王那里租来的,而租来的地居然能拿到市场上连着卖两次、还能传给继承人,这条规矩就靠这两件地契留了下来;罗马人接管之后,地的名分怎么转,成了一笔要重新算的账。

园子里还有一段更绕的经历。格洛斯特大学的菲利普·埃斯勒(Philip F. Esler)2017年把最早的四件文书重读了一遍,读出一个细节:这片园子一个月前刚落进一位纳巴泰高级官员手里,对方突然撤约,希蒙才接上,而且拿到的是扩大之后的那一块。

问题在这儿:一个犹太人在纳巴泰村子里买地,凭什么买得成?

那批地契给出了答案。全套文书里,当事人、亲属、证人、书记员全是纳巴泰人,希蒙是唯一的犹太人;他没请一个犹太证人,卖家是个纳巴泰女人,从中帮忙的还有一位纳巴泰的strategos(地方军政长官)。埃斯勒还提到考古侧的一点:这个地方的人穿一样的衣服,用一样的葬式。

希蒙后来把这片园子给了女儿。女儿的名字,希腊文写Babatha,阿拉米文写Babata。

死海 椰枣园

第 3 节丈夫叫耶稣,儿子也叫耶稣

巴巴塔的第一任丈夫叫耶稣·本·耶稣(Yeshua bar Yeshua)。她的儿子也叫耶稣。

124年前后,她成了寡妇。按罗马行省的规矩,未成年孤儿不能自己管钱,母亲也不是当然的监护人:监护人由官府指定,这套制度叫tutela。档案里留了一份核证副本,抄自佩特拉市议会的会议记录,里面是这样一句:

「耶稣,犹太人,毛奥扎村的,耶稣之子,由阿卜杜巴斯·伊卢塔斯之子与约翰·埃格拉斯之子任监护人。」

两个名字,一支是纳巴泰式的,一支是犹太式的。行省把这份家产交给两个人一起看着。

那两件监护文书,出土的时候在皮袋里是捆在一起的。

巴巴塔不是监护人。她只是按月替儿子领钱的人,每月2第纳尔。第一轮交涉没谈成,四个月后,她去找总督了。125年那份传票(P.Yadin 15)是这么写的:

「因你未按阿卜杜巴斯之子、你的同僚凭收据所给之数,给我儿——上述孤儿,因此我传唤你,于迪奥斯月第二日,或总督尤利乌斯·尤利安努斯下次在阿拉伯之都会佩特拉开庭之时,到佩特拉的法庭应审。」

一个毛奥扎村的女人,把状子递到了行省总督的巡回法庭,还替对方把日子和地点都写死了。罗马的行省法庭跟着总督巡行开庭,佩特拉是巡行的一站;错过一次,就得再等一轮。佩特拉在文书里自称"都会",不过学者提醒过,行省的行政中心其实在北边的布斯特拉。

她准备得比一张传票更细。档案里还有三份抄着同一套诉讼程式的文书(P.Yadin 28–30),那是罗马法里控告监护人失职的actio tutelae,状子她备了不止一轮。

七年之后,这件事还没完。132年4月的一份收据显示,她仍在替儿子领那每月2第纳尔,数目没变。

第 4 节她借给丈夫四百第纳尔

第二任丈夫叫犹大·本·埃利亚扎(Yehudah bar El'azar)。他在恩戈地有三片椰枣园,另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十几岁的女儿。

婚书(P.Yadin 10)是犹大自己动笔写的,阿拉米文。他写"你要作我的妻子,按摩西和犹太人的律法";写"我必供你的饭、你的衣裳、你的卧榻";写"你若被掳,我必从我的家产里赎回你,把你带回作我的妻子"。

婚书里还写了两种结局。她若先死,她给他生的儿子继承她的嫁资;他若先死,她可以继续住在他的房子里,由他的产业供养,直到继承人愿意把嫁资付清。

这卷婚书还有一句话,现存全部犹太婚书里只出现过这一次:按自由女人的标准。

牛津的蕾切尔·泽尔尼克-阿布拉莫维茨(Rachel Zelnick-Abramovitz)2017年在《犹太研究杂志》上给了个猜想:它可能是希腊婚约里γυνὴ γαμετή的回声,那个希腊词的本意是"有婚配资格的女人"。这句话到底指什么,学界至今没谈拢。

128年,犹大向自己的妻子借了一笔钱。数目是400第纳尔,等于100枚提尔四德拉克马。

文书(P.Yadin 17)里,他称她"我自己的妻子",落款是一张债务承认。埃斯勒提过一层背景:纳巴泰的男人常常向妻子借钱去周转椰枣生意,借据拿丈夫的产业作担保,条款还给了妻子扣押抵债的权力。所以后面那一手,不是她发明的狠招。

130年,犹大死了。他欠她的钱加起来是700第纳尔:婚书里那400,加上后来的借款。

她带人去恩戈地,把园子里的椰枣收走了,抵债。

然后她成了被告。告她的不是外人:犹大的另一个妻子米利暗(Miriam),还有犹大前一段婚姻留下的侄子们。这些孤儿侄子请的代理人叫尤利娅·克里斯皮娜(Julia Crispina),一个有罗马公民身份的女人。131年,这桩官司由行省总督审。

案卷里,巴巴塔的答辩只有两个字:诬告。

佩特拉 遗址

第 5 节三十五件,还是四十件

先说结论:这批文书是原物,可以当铁证用;但它不是一份完整案卷,缺的地方比在的地方多。

能当铁证的部分:纸草和皮纸的原件,94到132年,三种文字并存(106年以前的旧契是纳巴泰文,罗马化之后的公证文书是希腊文,婚书是阿拉米文)。1961年出自同一只皮袋,出土记录、捆扎方式、与罗马行省公证程式的对应,都能核对。

同一件事常有希腊文和阿拉米文两个版本,可以互相对账。现在它们存放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博物馆。

要打折的部分:

  • 她死在洞里,这是推测。文书没被取回,洞口塞着石头,附近发现了约二十具骸骨,三条都对得上,但没有人能证明其中哪一具是她。
  • 那批日用品属于她,也是推测。同一个洞里还住着另外几家人,草鞋和水囊未必是她的。
  • 恩戈地两位长官之一的约拿单·本·贝阿扬,可能是米利暗的兄弟。档案里没写这层关系,是后人推的。
  • "她不知道文字",这句话写在替她署名的文书上。希腊文卷的编者纳普塔利·刘易斯(Naphtali Lewis)据此说她是"乡下气、不识字的"女人;也有人提醒,这类句子是公证套语,套语能不能直接当事实,得小心。

还没定论的部分:毛奥扎村的确切位置至今没找到,汉娜·科顿(Hannah M. Cotton)1995年撰文主张在Ghor es-Safi一带;"纳巴泰法"能不能算一个独立法系,学界有争论,一派认为那是现代人替古人分的类。

统计口径也说一句。件数,35件与36至40件两种说法都有人用,我按35件。年份跨度,我采用科顿的94至132年;通俗读物常见的"96至134年"没交代口径,这里不替它圆场。

从出土到完整刊布,这批纸花了近三十年。考古队领队伊格尔·亚丁(Yigael Yadin)1984年去世,生前只零散发表了一部分;希腊文部分1989年才由刘易斯编定,阿拉米文和纳巴泰文部分要等到2002年。

古罗马共和国第纳尔银币

第 6 节纸上有两个巴巴塔

教科书里的第二世纪犹太妇女,和这批纸上的巴巴塔,差不多是两个人。

一般印象来自拉比文献那一类男性文本:女人被圈在家里,不能作证,不能自己处理财产,更不能上法庭。这批纸记的是另一套:

  • 127年,她按总督的告示向罗马行省申报自己的产业,列入普查。申报单(P.Yadin 16)点了名,毛奥扎地界内那片叫"阿尔吉菲亚玛"的椰枣园。
  • 婚书之外,她另有一张丈夫签给她的借据。
  • 她自己发传票,把对方叫到佩特拉的法庭,连开庭的日子都写好了。
  • 在总督的法庭上,她跟一个有罗马公民身份的女人对簿。

她不算异类。埃斯勒那本书里反复讲了一件事:纳巴泰的富家女本来就有财产能力,她们的丈夫常常反过来依赖妻子的钱袋。

但"女强人"这个故事也要打两处折。

头一处,她不识字。替她署名的文书里明明白白写着这话,132年那份收据的署名人是巴贝利·本·梅纳赫姆,有人猜他是她的伯叔。127年那次财产申报也不是什么独立宣言,罗马要求所有有产者都得报。

第二处,她的官司大半没赢。抚养费的数目,从125年到132年,七年没动过,还是每月2第纳尔。

那她到底算不算赢?

换到132年那个夏天去看,这个问题大概不在她脑子里。那年4月她刚签完一张收据,8月还要为丈夫留下的园子在恩戈地出庭;同一年,起义已经开始,"以色列亲王"西缅·本·科西巴的信正一封封送到恩戈地两位长官手上。她把纸收进皮袋的时候,不会知道这批纸会比自己活得久。

第 7 节同一个洞里,另外两捆纸

这批档案最硬的旁证不在别处,就在同一个洞里,时间和当事人对得上。

1960年那一季,考古队从书信洞里取出十几件书信和一件木牍,写信人自称"以色列亲王西缅·本·科西巴"(后世叫他巴尔·科赫巴),收信人常常是恩戈地的两位军政长官:约拿单·本·贝阿扬、马萨巴拉·本·西缅。

其中一封是骂人的。起因是一船货泊在恩戈地岸边,没人往下运:

「从西缅·本·科西巴,致恩戈地的人们,致马萨巴拉和约拿单·本·贝阿扬,平安。你们安坐,吃喝着以色列家的产业,却不为你们的兄弟操心。」

另一封是没收令。他要恩戈地的地主埃利亚扎·本·希塔立刻被送来,还交代了后续动作:"他的麦子和果子要没收,谁反对,把他送给我,我来处置他。"末尾还有一句:"至于香料园,谁都不许靠近。"恩戈地的香料园产香脂,比椰枣值钱得多。

再往下一层,是起义政府的公文。起义第三年(133或134年)的一份希伯来文文书(P.Yadin 44)里,恩戈地几户人家自愿把地分掉,地是从"西缅·本·科西巴的行政长官约拿单·本·马哈纳因"手里租来的。这份文书不属于巴巴塔,属于同一个洞里另一个更小的档案:恩戈地农户埃利埃泽尔·本·示穆埃尔的六件文书。

两件事就此焊上:巴巴塔和米利暗争的那种园子,在同一场战争里被起义政府重新分租过一遍。

文献侧还有一条,年代远得多。卡西乌斯·狄奥的《罗马史》第69卷第14章:

「他们最重要的五十座据点、最有名的九百八十五个村庄被夷平;在历次战斗中被杀的男子有五十八万,死于饥荒、疾病与火的人数无法清算。」

狄奥写书时离事件近百年,他不是目击者。数字的争论一直没停:1981年沙费尔(Schäfer)认为他夸大;2003年科顿认为这个量级可信,理由是罗马户籍申报的数据规模对得上;2021年拉维夫(Raviv)与本-戴维(Ben David)把考古聚落资料和奥斯曼时期的对照着算,也认为狄奥手上有当时的档案。

她自己的纸、起义政府的公文、罗马史家的数字,三条线指向同一件事:132到135年,死海西岸的村庄被清空。

巴巴塔的纸停在了132年8月。

致加西亚的信信仰的力量

第 8 节如果写成小说,从哪儿下笔

这段档案天生是分章的,因为它的节奏就是碎片的节奏。

  1. 档案体长篇小说:三十五件文书当三十五章,每章以公证文书的抬头起手("某年某月,在毛奥扎……"),情节留给读者自己拼。主角是一个不识字的女人,她不读纸,只记得每一件纸是在什么场合、被谁念给她听的。这条最贴合材料本身的形态,张力来自"读不懂"。
  2. 换视角,主角是那三个替她动笔的书记员。他们经手她所有的秘密,包括她不会写字这件事。中篇体量,冷笔调,可以参考《抄写员巴特比》那种不解释的写法。
  3. 非虚构专题:不从她个人切,从127年那张普查申报单切,写罗马的税收机器怎么落到毛奥扎的一片椰枣园上,再落回一个寡妇手里。这一篇适合放进"文明原点·100人工程"的序列,编号排在一群君王哲人之间,让读者看一眼他们治下某个普通人的一天。

推荐第一种。材料已经替你把章节分好了,你只需要忍住不解释。

第 9 节出处与核对说明

  • 文书编号:P.Yadin(亦称P.Babatha)指《巴尔·科赫巴时期书信洞文书》,希腊文卷由Naphtali Lewis编,耶路撒冷1989;阿拉米文、纳巴泰文卷由Yadin、Greenfield、Yardeni、Levine编,2002。本文引用:P.Yadin 2–3(99年买地契)、10(婚书)、15(125年传票)、16(127年普查申报)、17(128年借款承认)、25(答辩)、28–30(三份actio tutelae抄本)、44(起义第三年分地文书)。
  • 土地制度:纳巴泰租自国王的地可转卖、可传子,见ZPE 119 (1997) 论纳巴泰与阿拉伯行省土地保有的一篇。
  • 出土记录:Y. Yadin, IEJ 12 (1962), 227–257;Yadin, Bar-Kokhba, 1971, 222–253。1960年出土书信、1961年出土皮袋。"监护文书在皮袋内捆在一起"与"三份actio tutelae",见H. M. Cotton, JRS 83 (1993) 文内注6(据Yadin 1962)。
  • 二手研究:H. M. Cotton,《The Guardianship of Jesus Son of Babatha》, JRS 83 (1993);Cotton,《Babatha's patria》, ZPE 107 (1995);Philip F. Esler,《Babatha's Orchard》, Oxford 2017(99年那次买地、纳巴泰女性的财产能力,另见其OUPblog文章"Babatha's registration of property document for the Roman census of Arabia in 127");Rachel Zelnick-Abramovitz, JJS 68 (2017) 225–233("按自由女人的标准"一词);Dvir Raviv & Chaim Ben David, 2021(狄奥数字评估)。
  • 古典文献:Cass. Dio 69.14.1–2(中译据Cary & Foster 1925英译转译);没收令与"你们安坐"一信见Yadin,《Bar-Kokhba》1971, 126–139。
  • 引文说明:所有引语均由已刊布的英译转译为中文,未直接核对希腊文、阿拉米文字母原件;传票里的月份"迪奥斯"在纸草上残损,编者加了问号。
  • 数字口径:文书件数(35件/36–40件)与年份跨度(94–132/96–134)在不同文献中不一致,本文取前者,并已在正文标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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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石缝里塞着一只皮袋
  2. 毛奥扎的椰枣园
  3. 丈夫叫耶稣,儿子也叫耶稣
  4. 她借给丈夫四百第纳尔
  5. 三十五件,还是四十件
  6. 纸上有两个巴巴塔
  7. 同一个洞里,另外两捆纸
  8. 如果写成小说,从哪儿下笔
  9. 出处与核对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