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955 年 4 月,加州圣巴巴拉,约瑟芬·戈茨丹克带着五岁的女儿安妮,去儿科医生那里排队,打一针刚上市的小儿麻痹疫苗。
当父母的都记得 1952 年。那一年美国报告五万七千六百二十八例脊灰,三千一百四十五人死亡,两万一千二百六十九人落下瘫痪,多数是孩子。夏天一到,泳池关门,母亲不许孩子去人多的地方。
病房里最显眼的东西是铁肺。一个六英尺长的金属筒,病人只把一个脑袋留在外头,靠一台小马达改变筒里的气压,替人把呼吸做完;断电的时候,旁边的人用脚踩泵。博物馆后来收了一台,脚泵那根杆子上留着磨损的凹痕。
约瑟芬那天大概以为自己买回来的是一份保险。四天以后,安妮开始头痛、恶心,浑身没劲。再往后,两条腿不能动了。
同一段时间,加州、爱达荷、新墨西哥、亚利桑那的卫生部门陆续收到同一种报告:孩子打过针,几天后瘫了,瘫下去的往往是打过针的那一侧。

在 1955 年 4 月 12 日之前,美国公共卫生系统内部的基本判断是:小儿麻痹已经被解决了。
那天上午,密歇根大学安阿伯校区的拉克姆礼堂里坐进五百多名科学家和医生,还有一排摄影机和聚光灯。流行病学家托马斯·弗朗西斯走上讲台,宣布他主持了两年的实地试验结果。
学校当天发的新闻稿上印着一行解禁时间:东部时间上午十点二十分。稿子的第一句是这样写的:「疫苗有效。它安全、有效,而且有免疫力。」(原文:The vaccine works. It is safe, effective, and potent.)
在那之前,人类没有做过这么大的医学试验。试验从 1954 年 4 月 26 日起在全国铺开,覆盖四十四个州,登记在册的儿童一百八十二万九千九百一十六名;其中约四十四万人接受了一针或更多疫苗,约二十一万人打的是安慰剂,另外一百二十万人只做观察对照。
保护率并不是整齐的一个数。对 I 型病毒,六成到七成;对 II 型、III 型,九成以上;对最凶险的延髓型,九成四。在安慰剂对照区,完整接种的孩子里三十三人瘫痪,未接种的一百一十五人。
没有人怀疑「灭活」这件事能做干净。工艺是这样的:往病毒液里加福尔马林,比例一比四千;泡到十四天,理论上早已没有活的粒子。然后取样,放进猴肾细胞的培养管,一周后到显微镜下看细胞有没有被毁;没毁,换一批新细胞再来一周。
接着是动物。六只食蟹猴注射十倍于儿童的剂量,十二只恒河猴的疫苗直接打进神经系统,有的直接进脑。一个月后把它们用乙醚处死,切神经组织逐片看。
一支疫苗要证明自己不伤人,得赔上多少只猴子?1954 年那批试验疫苗,这套检验前后做了三遍:厂家自己的实验室一遍,索尔克在匹兹堡的实验室一遍,政府的生物制品控制实验室再一遍。
等疫苗拿到许可证、要铺进全美国的时候,省下来的正是这一遍。1955 年出厂的疫苗只由厂家自测,政府偶尔抽查。

拿到许可证当天,疫苗就出厂了,因为厂商早就把货备好。
1955 年 4 月 12 日,六家药厂同时获准生产,名单里有礼来、默克、惠氏、帕克·戴维斯、皮特曼·摩尔,以及加州伯克利的卡特实验室(有的资料写五家),几百万剂在一周内流向全美。
到 4 月 24 日,各地卫生部门开始上报病例;两天后确认了首批五例瘫痪,都打过同一家的产品。
4 月 27 日,卡特实验室宣布召回自己的全部脊灰疫苗,此时大约十二万剂已经进了孩子的身体(另有资料把用过卡特疫苗的儿童计为四十万)。卫生部门看出一个模式:瘫下来的,往往先是打针那一侧的胳膊或腿。
检验为什么没有拦住?事后复盘给出三个条件,凑在一起才致命。
国会后来的听证把主要责任归到监管方:卡特的做法,在当时一条法规都没有违反。
另一件事当时没有被说出口。同一批获准生产的厂商里,惠氏也有一批疫苗被查出活病毒,随即下架;后来一份内部复核列出三十七例与疫苗相关的病例,其中一部分来自惠氏。这份文件只有少数人看过,没有交给媒体,也没有告诉各州负责接种的人。
1955 年 5 月,病毒学家约翰·恩德斯给国立卫生研究院院长威廉·塞布雷尔写了一封信,收回自己先前的判断:「我不得不承认,任何一家、乃至所有厂家的成品里,都可能存在活病毒。因此,我不能再宣称,眼下正在分发和注射的脊灰疫苗里只有灭活病毒。」
5 月 7 日(有资料记为 6 日),公共卫生署署长伦纳德·希尔宣布全国接种暂停。已经打进去的那十二万剂,撤不回来。

接种停下来的时候,最早打针的那批孩子已经瘫了。
最窄的一套算法只看直接接种者:约四万例轻症,五十一例瘫痪,五人死亡。与他们密切接触的家人和邻居里,另有一百一十三人瘫痪,五人死亡。
更宽的一套算法把所有感染者都算进来:约二十二万人被活病毒感染,其中约十万是接触者;七万人出现肌肉无力,一百六十四人重度瘫痪,十人死亡。美国 CDC 用的又是另一组数字:二百六十例瘫痪,十人死亡,波及二十五个州。
三套数字的分歧,在算不算接触者,算不算轻症。
人的代价之外还有官职。卫生、教育及福利部部长奥维塔·卡尔普·霍比和国立卫生研究院院长塞布雷尔先后离开。1955 年 6 月 18 日,两人还一同上过全国电视,占用十五分钟,向家长解释疫苗安全。
官司打了三年。原告是两家:安妮·戈茨丹克,和另一个五岁的男孩詹姆斯·兰德尔·菲普斯;他们请的律师是旧金山的梅尔文·贝利,索赔三十万美元。
审理在奥克兰的阿拉米达县高等法院进行,持续了二十八天。安妮那时八岁,很多天坐在等候室里;贝利给了她一条手环,她后来还记得他旧金山办公室里那个大鱼缸。她说,偶尔他们会把她叫进去,「我从陪审团面前走过去」。
1958 年 1 月,奥克兰的陪审团给出一个别扭的结论:卡特实验室在生产上没有过失,但以违反担保为由,判给安妮家十四万七千三百美元。
1960 年 7 月 12 日,加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。此后美国打药害官司的人,不必再先证明厂家有过失。卡特再也没有做过脊灰疫苗,它在伯克利的厂房后来几经转手。

1955 年之后,美国的疫苗监管换了一副骨架。
五月,国立卫生研究院和公共卫生署成立技术委员会,逐批复核已经生产出来的全部脊灰疫苗,决定哪些批次可以放行。同一年,原本附属于国立卫生研究院的生物制品控制实验室被拆出来单列,成为生物制品标准处,专管疫苗的批次放行;这个机构在 1972 年并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
放行这件事有多要紧,看编制就知道:那一年做生物制品控制的只有三十五个人。
新规矩里最要紧的几条:厂家必须报告被淘汰的批次和生产中出现的异常;每一批成品上市前单独送检放行,不再靠抽查;生产现场随时可能被上门检查。
效果写在病例曲线上。美国报告的脊灰病例,从 1953 年的三万五千例,降到 1957 年的五千六百例;1961 年只剩一百六十一例。接种是在几周后重新开始的,到了秋天,诊所门口排队的人还是那么多。对小儿麻痹的恐惧,压过了对药厂和政府的怀疑。
同一类麻烦没有跟着 1955 年一起结束,它换了个地方出现。
2022 年 7 月 18 日,纽约州罗克兰县一名没有接种过脊灰疫苗的年轻成人,因发热、颈项僵硬和下肢无力入院;实验室从他的粪便里分离出疫苗衍生的二型脊灰病毒。
两个县的污水里查到了更早的线索。一千零七十六份样本中八十九份阳性,最早的样本比他发病早二十五天,最晚的晚了四十一天。这些样本,原本是几个月前为监测新冠留下的。
美国从 2000 年起只用灭活疫苗;口服的活疫苗还在世界其他地方大量使用,它便宜,能形成肠道免疫,代价是极少数情况下减毒的病毒会重新变凶。识别这种变化,靠的还是逐份检测。
那笔十四万七千三百美元,后来变成了圣巴巴拉一个女孩的学费。安妮·戈茨丹克读完大学,做了教育工作者。
她曾被判定不可能被兽医学校录取;多年后她买了带手动驾驶装置的厢式车,信贷机构想为那一万六千美元的改装收更高的利息,她把法令拿给他们看。「我一直在给公众上课。」她对记者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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