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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全是马肉的晚宴:维多利亚人认真讨论过要不要吃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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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多利亚时代 伦敦 老照片

出处

原文标题:Selling Horse Meat to the Victorians

作者:Laura Eastlake(劳拉·伊斯特莱克,格拉斯哥大学维多利亚文学詹姆斯·默里·比蒂讲席讲师)

媒体/平台:History Today(《今日历史》,英国历史月刊)

发布时间:2026年10月(第76卷第10期,History Matters 栏目)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historytoday.com/archive/history-matters/selling-horse-meat-victorians

19世纪90年代

这篇在讲什么

1868年2月,伦敦朗豪酒店的餐厅里摆了一场六道菜的晚宴,每一道菜都用马肉做成。赴宴的有议员、军官、学者和记者,他们是来给一个争了十几年的问题下结论:马肉到底该不该给英国人吃。文章里有菜单、有食客当场变脸的反应,还有一个大部分人早忘掉的职业。

原文

以下为 History Today 原文正文的中译全文。原文为英文,关键处附英文原句。原文链接见上。

1868年2月,伦敦上流社会的一众名流齐聚朗豪酒店。他们参加了一场不同寻常的晚宴,六道菜,每一道都是用马肉做的。

这份菜单招来的好奇和争议难分高下。它从一道马肉汤开始,接着是 “terrines de foie maigre chevaline”(法式马肝酱)。一位食客说,我们可以把它叫作“罐装马肝”。他还说,它“显然是这顿饭里马味最重的一道,有一股强烈而确凿的马汗味”。评价好得多的是马肉香肠,以及一块重 280lbs(磅,当时的重量单位)的大肉块。

“borne in on the shoulders of four stout servitors, its advent being announced by a herald in a tabard” 译:由四名壮实的侍者扛在肩上抬进来,前面还有一位披着纹章罩袍的传令官,宣告它的登场。

就连一道鳎鱼,也是用马油炸的。

查尔斯·狄更斯(Charles Dickens)旗下有杂志《家常话》,以及后续的《一年四季》。这两本刊物多年来一直在刊文讨论吃马肉。这种吃法有个专门的词叫 hippophagy(读作希波法吉,源自希腊语,意思就是把马肉当食物)。狄更斯派长子小查尔斯去尝当晚的菜。他又派记者约瑟夫·查尔斯·帕金森(Joseph Charles Parkinson)去记录食客的反应。

帕金森回忆说,每上一道菜,大家都试探着尝一口,“男人们一边吃一边好奇地互相打量”。他们说着双关话、开着玩笑,把每一口都和牛肉、羊肉、野兔、驯鹿或狍子肉作比较。比菜肴更有争议的,是晚宴上传阅的三张照片,拍的就是被他们吃下肚的那三匹马。

这场奇特晚宴的目的,是给一个争论多年的问题一次性下结论:在英国,马肉到底算不算适合人吃的食物。晚宴由知名律师、下议院议员威廉·福赛思(William Forsyth,御用大律师)做东。来宾包括政界各派、艺术与科学界、大学、陆军、海军、文官系统和报界的要人与名流。但真正的主宾是阿尔杰农·比克内尔(Algernon Bicknell)。他在 1868 年出版的宣言《食马肉:马作为人的食物》里,提出了一个看上去很有说服力的理由。

“Why should millions of pounds of excellent meat be wasted, when there are millions of men who cannot obtain it?” 译:当有数百万的人得不到肉吃的时候,为什么上百万磅的优质肉要被白白浪费掉?

主张吃马肉的理由,主要围绕口味、成本,以及伦敦这类城市里人与动物越来越复杂的关系。马长期被用于农耕、赛马、战争和运输。工业革命带来的大规模城市化,让城市里不但挤满了人,也塞进了成千上万匹干活的马。它们拉货运、拉邮车、拉公共马车,还拉动一支庞大的双轮出租马车队。仅伦敦通用公共马车公司一家,就用一万匹马、一千辆车,每年运送超过 1.1 亿人次。

这些马当中,许多受伤,或者被累到早死。它们最后死在一个叫“马匹处理场”的地方。这个词原文是 knacker's yard,指专门屠宰和拆解老弱病残马匹的作坊。马肉就从那里被低价卖给一个几乎已经被人遗忘的角色:卖猫食的小贩。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城市街头,卖猫食的小贩推着手推车卖马肉,是常见的一幕。他们的顾客,是另一群正在迅速增长的城市居民,被当作宠物养起来的猫和狗。

1871 年,一位记者在画报杂志《伦敦社会》(London Society)上估算了一笔账。他说,伦敦的猫和狗为了活命,每周要吃掉的肉,相当于 250 匹马能出的量。所以,主张把马肉给人吃的人,必须面对它“宠物食品”的名声。但在成本这一点上,他们的说法更容易被接受。当时食品价格高,肉铺里的肉超出许多劳动者的预算,马肉于是被提出当作一种更便宜的蛋白质来源。

就连《泰晤士报》也向富裕读者算过这笔账:牛肉一磅要 10d,马肉一磅只要 2d。这里的 d 是旧制便士的缩写。它的说法是,我们吃马肉,未必是更差的选择。有人甚至靠一番巧妙的修辞,把吃马肉说成一种道德选择。他们说,这样能让年老、劳累过度的马,不必在残酷的工作条件里死在缰绳之下。

1856 年,食物专栏作者埃德蒙·迪克森(Edmund Dixon)在《家常话》的头版文章里给出一个估算。他说,为了让马肉达到应有的水准,这匹马在生命的最后六到七个星期里,应当让它歇着。休息期越长、伙食越好,肉的味道就越好。他主张给干活的马设一个短暂的“退休期”,理由是:

“if it will pay to fatten an ox who has served his time in the plough, or a cow who has fulfilled her contributions to the dairy, it would also remunerate the grazier to fatten a horse past work.” 译:既然把耕完地的公牛、产完奶的母牛养肥是划算的,那么把一匹干完活的老马养肥,对养马人也一样有赚头。

尽管他主要的动机,是想得到能卖出更高价钱的上等肉,他还是下了结论:“照这个道理,所有爱护动物的团体都该站到食马者这一边。”

食马肉这件事还染上了民族情绪。就在朗豪晚宴的两年前,巴黎一位肉铺老板拿到了法国第一张专门卖马肉的执照。很快,丹麦、比利时、奥地利、瑞典等地的城市里,也出现了类似的店铺。1870 到 1871 年巴黎围城期间的食物短缺,更让马肉进一步成了法国人日常饮食的一部分。

在英国,许多人声称一想到这种吃法就反感、恶心。另一些人则嘲笑这种反对,说那不过是狭隘的民族主义。迪克森在这件事上毫不客气,他对读者说:

“What prevents it? Prejudice, and nothing else! The same prejudice which makes the English refuse to taste frogs and escargots, though both are esteemed and expensive dishes on the continent.” 译:是什么在挡着?偏见,没别的。就是同样的偏见,让英国人不肯尝青蛙和蜗牛,可这两样在欧洲大陆都是受人推崇的贵菜。

晚宴临近结束时,记者们宣称这顿饭是“一场满足感的爆发”。有些食客甚至请求把马肉切片带回家。然而,尽管这件事足够新鲜,它还是没能重画“好吃”与“禁忌”之间的那条线。食马肉在英国并没有流行起来。

第一次世界大战来临,民用马匹被征入军队服役。民族情绪又一次把马想象成过于宝贵、过于高贵,不该拿来吃的东西。马肉此后仍以小得多的数量被悄悄出售和食用,直到 1930 年代彻底不再时兴。不过它从来没有被法律明文禁止。

查尔斯·狄更斯

我的评价

这篇好看在它把一场饭局当成了切口。1868年那场晚宴的细节给得很足:那块 280 磅的肉由四名侍者扛进来,前面还有传令官通报,连鳎鱼都用马油炸。它还补了一个我此前不知道的事实,就是维多利亚城市里的马肉,本来是卖给猫狗吃的,卖猫食的小贩推着车走街串巷。这个细节一下把“人能不能吃马肉”变成了身份问题:想吃,就得先跨过它是宠物粮这道坎。

我不太认同的是结尾那笔交代。作者说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来,马变得“太宝贵、太高贵”,于是英国人就不吃了。可同一段也说,围城中的巴黎人正是因为短缺才吃马。照这个逻辑,战时短缺本该推高马肉消费。真正让它退场的,更像是战后马匹退出城市交通,加上冷藏和进口肉改变了供应,作者没有展开。

读的时候注意两点。“280 磅”“10 便士对 2 便士”这些数字来自当时的报纸和刊物,属于二手引用,不必当成账本。全文的因果其实很轻,讲的是“为什么没成”,不是“谁失败了”,别当成功学式的教训去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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